网络整合营销公司会避免哪些过“度”营销情况
文章来源:www.kumeichina.com 作者:酷拓全网营销 发布时间:2016-02-27 浏览量:
摘要:网络整合营销公司在为企业策划营销方案的过程中,总是秉承着凡事皆适度的原则,特别是在新媒体时代,对于网络整合营销的要求更高,为此酷拓营销公司在借势的基础上把握度,保
网络整合营销公司在为企业策划营销方案的过程中,总是秉承着凡事皆适度的原则,特别是在新媒体时代,对于网络整合营销的要求更高,为此酷拓营销公司在借势的基础上把握度,保护品牌的美誉度的基础上使得信息传播达到最佳效果。
过度营销案例:
案例1:2月11日对于“微秀生活”发文称周杰伦为“汉奸”“卖国贼”的行为的一案中,历经8个月,法院最终认定其经营主体构成侵权和诽谤,一审判赔8万元。
案例2: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将冒名“代言”的微信公号“顶尖企业家思维”诉至法院并索赔千万。
一般来说,过度营销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会使得企业的声誉受到影响,甚至导致严重的企业危机。特别是新媒体时代的特点是直接面对大众,而网民的心态非常敏感,因此决定了这个度很难把握,又十分微妙。
网络整合营销公司会避免哪些过“度”营销情况
首先,如果度没有达到,就不会出现好的效果,信息爆炸的时代,要想博取网民的关注就要提高内容的创意,为此在内容策划上,酷拓营销文案人员主要追求内容的创意化设计。
其次借势上也需要注意度,需要避免出现看到了一个社会热点,于是策划出一个长达数周的方案。因为在新媒体信息泛滥的情况下,公众注意力也是不断在变化,为此在借势应该根据市场的舆情进行把握。
最后是需要避免过度追求轰动效果而损坏品牌美誉度,否则将适得其反的情况。如在长春盗车杀婴案中有企业借助事件进行汽车营销,虽然获得了很大转发,但适得其反获得的是网友的愤怒。

案例1:2月11日对于“微秀生活”发文称周杰伦为“汉奸”“卖国贼”的行为的一案中,历经8个月,法院最终认定其经营主体构成侵权和诽谤,一审判赔8万元。
案例2: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将冒名“代言”的微信公号“顶尖企业家思维”诉至法院并索赔千万。
一般来说,过度营销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会使得企业的声誉受到影响,甚至导致严重的企业危机。特别是新媒体时代的特点是直接面对大众,而网民的心态非常敏感,因此决定了这个度很难把握,又十分微妙。
网络整合营销公司会避免哪些过“度”营销情况
首先,如果度没有达到,就不会出现好的效果,信息爆炸的时代,要想博取网民的关注就要提高内容的创意,为此在内容策划上,酷拓营销文案人员主要追求内容的创意化设计。
其次借势上也需要注意度,需要避免出现看到了一个社会热点,于是策划出一个长达数周的方案。因为在新媒体信息泛滥的情况下,公众注意力也是不断在变化,为此在借势应该根据市场的舆情进行把握。
最后是需要避免过度追求轰动效果而损坏品牌美誉度,否则将适得其反的情况。如在长春盗车杀婴案中有企业借助事件进行汽车营销,虽然获得了很大转发,但适得其反获得的是网友的愤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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